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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事人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四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商品房订购协议书》,部分业主已支付首付款,但后期由于个人或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办理贷款。为满足业主提前入住的需要,分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并办理《入住协议书》。业主们入住后开发公司多次沟通要求业主来办理贷款手续并支付购房余款,但大多迟迟不予配合,无奈之下开发公司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业主办理贷款手续并支付购房余款。
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适用诉前调解程序,第一时间与相关业主取得了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多次进行沟通,耐心讲解相关法规和政策,最终业主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将积极配合开发公司办理贷款手续。截至目前,部分业主已办理完毕贷款手续或已支付剩余购房款。
一句感谢是对法院干警公正执法的肯定与鞭策。铁西法院将继续坚定为民服务初心、坚持法治思维,持续释放司法为民新动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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