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古人书论中常把书法本身看作有生命的形体,但神采要通过血骨筋肉来表现。那么书法中的筋骨血肉指的是什么呢?
我们在讨论书法的时候,经常会听到有筋骨血肉这样的说法,听上去不是太好理解。苏轼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缺一不成书也。”
你的书法是筋多,还是骨多?
(资料图片)
元代的陈泽曾曾经这样说过,首先说筋,字之筋,笔锋是也。认为字的筋力,通过笔锋来表现,断处藏之,连处度之,断的地方笔锋藏起,连的地方要有飞度之势。“筋”为笔锋时断时连的内在联系。
柳体骨力劲健
然后是肉骨法在陈绎曾看来,是通过手指的提按运动来表现的,骨乃是用笔提按转折达到的一定力度。他说提之则字中骨健矣,纵之则字中骨有转轴而活络矣。
书法中的血指的是什么
其次说血,血法通过墨法进行表现。血主要是指用墨,枯湿浓淡应处理得当。字生于墨,墨生于水,水者字之血也。也就是说,通过提按驻停等方式,使墨的变化更加丰富。
最后是肉法。“肉”即笔画中圆润丰满程度。字之肉,笔毫是也。同样肉法表现也是通过笔毫的提按来进行的。疏处捺满,密处提飞。平处捺满,险处提飞。
书法的神采要通过筋骨血肉来表现
不过话说回来,陈泽曾对筋骨血肉的表现对我们主要是启发借鉴意义,从而引发对书法技法的不同思考。自然不可盲目信从或断章取义。
总之,书法中的神采要通过筋骨血肉来表现,五者缺一不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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